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

第一條、

依「中國醫藥大學學程設置辦法」辦理,訂定「中國醫藥大學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設置辦法」,以下簡稱本辦法。

第二條、

設置宗旨:

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中醫藥產業經營管理專業人才,提供學生於專業素養外,第二專長的跨領域整合學程學習,提升學習興趣,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。

第三條、

學程規劃:

(1)修畢本學程所規劃之課程,且成績及格者,得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,並經審核通過後,發給「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」學程證書。

(2)本學程至少修滿課程十五學分(含)以上,其中至少九學分不可為主修、輔系或其它學程必修之科目。

第四條、

修習課程:

選修別

科目名稱

學分數

開課系所

必修課程

中醫養生學

2

中醫大中醫系

藥膳營養學

2

亞大保健系

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

3

亞大經管系/保健系合授

中草藥養生與保健

2

中醫大中藥中資系

選修課程

消費者行為

3

亞大經管系

中醫與保健

2

中醫大中醫系

經絡保健學

2

中醫大中醫系

創意行銷暨企劃實務

3

亞大經管系

保健植物學

2

亞大保健系

零售流通業實務

3

亞大經管系

生活中藥

2

中醫大中醫系

品牌管理暨企劃實務

3

亞大經管系

中醫養生管理

2

中醫大中醫系

中藥保健食品

2

中醫大中藥中資系

中草藥新藥開發概論

2

中醫大中藥中資系

中草藥商品學

2

中醫大中藥中資系

中草藥產品開發研究

2

中醫大中藥中資系

中藥藥品行銷管理學

2

中醫大中藥中資系

 

第五條、

申請選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每學期加選課截止前,向原肄業學系提出學程申請表及在校全部成績單,經系主任審查認定其確具選讀學程能力者,修習學生需提交修課計畫(含修課科目)至學程委員會審議,送請本學程召集人同意,再彙整送教務處核定,並審查其應修科目內容。

第六條、

修讀本學程學生,每學期均應按規定日期辦理加退選,選課悉依本校「學生選課須知」辦理,並得依本校「校際選課辦法」至他校修讀。

第七條、

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專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招生對象。

第八條、

進入本學程前修習之科目,屬學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,可抵免學程學分。

第九條、
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。

第十條、

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相關附件 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學分學程申請書暨修課-計畫書